月工资9494元 新疆莎车县2018 年面向全国招聘3000名教师公告
为推进国语教学,全面落实2018年基本实现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覆盖要求,确保到2020年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提升国语教育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我县国语师资短缺问题,同时也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经县委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国招聘教师3000人,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自愿、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时间
2017 年11月20 日一--2018 年8月10 日
三、招聘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 招聘对象
1.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
生; 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到中专毕业生。
2、内高班考入各类院校的本科毕业生。
(二) 招聘岗位3000 个
第一类: 幼儿园教师900人
第二类:小学教师1000人
第三类:初中教师800人
第四类: 普通高中教师300 人
(二) 年工资待遇总和: 9.49-11.39 万元,人均10 万元。年实发工资: 6.3-6.8万元,人均6.5 万元。明细如下:
1、月工资额: 研究生学历9494 元月,本科学历8417元/ 月,大专学历8042元月,中专学历7911元/月。工资纳入全县干部统发平台,按月准时发放。含单位补助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研究生2563元月,本科2278元月,大专2177 元月,中专2140元/
月;
2、基层补贴:工作满1年后,乡镇学校教币发放基层补贴。
3、工作满1年后,发放冬季取暖费1000元/ 年。
4、工作满1年后,发放第13 个月工资,研究生2426,本科2119元,大专1935 元,中专1841元。
5、工作满1年后,按国家规定报销往返探亲路费。
6、乡村教市生活补助: 按乡村学校远近距离不同,分别发放100 300元月生活补助。
7、年终奖; 次年年度考核后,根据考核等次发放年终奖,奖金分别为4000、6000、8000 元,优秀教师评选比例占总人数的12-22%。
8、工资晋升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评聘与正式在编人员相同。
9、报到时,统一安排教师周转房或县保障性住房,每房问均配备床、被褥、热水器、电视、衣柜、饮水机等基本生活设施。
(三) 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2、学历及专业:
(1)初中、高中岗位: 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
(2)小学教师岗位: 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有从教经验或其他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非师范专业。
(3)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学历限学前教育专业、幼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师范类专业或相近专业,有从教经验或其他条件尤秀者可放宽到非师范专业。
3、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民族考生汉考(MHK)等级水平四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报考汉语文、汉语学科岗位必须
达到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内高班考上大学本科及以
上的毕业生,普通话标准的可放宽到非师范类专业。
4、教师资格要求:考生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应届生
或无教师资格证的历届生须在2018 年正式上岗任教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宣传、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政审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由莎车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招聘宣传
在招聘地点举办专题招聘宣讲会,向当地师生介绍莎车县基本情况、教师招聘政策等相关情况。
2、报名
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可采取学校
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名。
喀什公考快讯提醒现场招聘须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2)普通话证;(3)毕业证(应屈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应届生于毕业后提供):(5)《莎车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6)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初审
由招聘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准予参加试讲。
4、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试讲,试讲(面试) 以说课形式为主,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
5、资格复审
试讲( 面试) 合格人员列入资格复审人选,主要对其身
份、学历、职称、资格证、政审、体检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
六、聘用人员管理
(一) 聘用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
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首次签订合同聘期为3 年,含试用期1年;3 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每一期的聘期为三年。
(三)受聘教币应积极参加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并考取莎车县编制内教师岗位。
(四)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時、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执行。
七、相关事项
(一)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 报到地点:莎车县教育局。
(四) 本《公告) 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网上公告为准。
(五) 本《公告》由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呆障局、莎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各询电话: 0998 8522581(人社局)
0998-8516339 教育局)
第一招聘组联系人: 刘海洋联系电话:17703590701李文杰
联系电话: 18234129841
第二招聘组联系人: 杨兵峰
联系电话:15999310657
苏典斌
联系电话: 18909351211
第三招聘组联系人: 郭栋山
联系电话: 15199858321
苏敏
联系电话:15124823592
第四招聘组联系人:卫恒
联系电话: 18199081952
联系电话: 15684871033
李稳平
莎车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O一 七 年 十一 月 十 日